台湾食品卫生管理于2007年6月修正后,规定2008年元旦起生产的包装食品,必须有营养成分及含量等标示;部分咖啡业者最近因市售的即融咖啡未依规定标示,而被卫生局勒令限期回收改正。
部分咖啡业者抱怨卫生局「不教而诛」的作法令人挞伐;卫生局却说,早已公告法令,业者不应只是「埋头生产」而不定期关心更新的法令,等被告发才说未被告知,是不太合情理。
咖啡业者强调,产品标示完不完整与质量无关,卫生局不应要求限期回收改正,恐导致消费者误解,对企业形象有负面的影响。
也有业者表示,新推出的产品一定改贴新卷标;至于已在卖场上架的,也已请卖场人员协助贴上新标签,希望这样的变通措施能够是过渡时期的一种合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