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包装报
近期,苏州检验检疫局两名检验检疫人员在对辖区某出口企业的l5吨聚氨酯橡胶硫化剂MOCA进行包装使用鉴定。检验检疫人员对货物进行单证核查无误后,对单个纤维板桶进行称量时发现,该批货物单件毛重称量为58.5Kg,超过包装性能单规定的最大毛重55Kg,不符合GBl9270.3-2003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规定,判为使用鉴定不合格。
检验检疫人员从标准的角度分析了危险品装载超重将导致装运集装箱后堆码倒塌致使包装破损后危险货物撒漏。到达目的港后,装卸工人在开箱门后有可能被纤维桶砸伤或撒漏的危险品对人体造成伤害的严重后果。检验检疫人员要求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及时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