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品玻璃樽征费 料明年执行
(时间:2015-07-14)
转自香港经济日报
政府将就饮品玻璃樽征费立法,有关草案昨日刊宪,下周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料最快明年才落实执行。按外国经验,政府预计每个1公升容量的玻璃,收费1元。政府并预告,收费计划未来可扩展至其他产品容器。
为推动玻璃樽回收,环保署建议把饮品容器纳入生产者责任制,在供应商层面收取循环再造费。
供应商需向环保署登记为「登记供应商」,并按规定缴付征费,而政府日后将会在本港三个地区,即港岛、九龙及新界,聘请最多3个承办商去进行回收工作。环保署指,根据外国经验,每公升玻璃樽容量收取约1元征费。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法案目的是实施饮品玻璃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并提供法定规管框架以便日后扩展至其他容器。
葡萄酒商会政策及市场研究委员会主席黄大钧认为,征费政策等同变相恢复葡萄酒税,他又担心,政策对小型酒商会带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