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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平贝母」代「川贝」 4款中药汤包回收
转自香港经济日报



卫生署说,持牌中药材批发商必须确保药材的包装容器上标示贮存其内的药材名称。(经济日报相片)

卫生署表示,4间持牌中药材批发商的汤包含附表2中药材「平贝母」,但包装上未有标示的贮存名称,只标示汤包成分含「川贝」,署方已批准4间批发商自愿回收4款中药材汤包。

有中医师指,川贝属贵价药材,效用较不价的平贝母明显。

回收的汤包分别是由「百佳超级市场(香港)有限公司」供应的「金御膳」象牙椰子川贝汤包(此日期前最佳:28.06.2018)﹔由「佳俊堂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的「佳俊堂」罗汉茶(批次:071617);由「香港绿之圣食品有限公司」供应的「绿の圣」川贝象牙椰子汤(此日期前最佳: 05.10.2018 和06.12.2018」),及由「东方产品供应有限公司」供应的「大地の作」川贝鳄鱼肉汤(批次:D56170414和D56170720)。

卫生署根据情报展开调查,上述汤包标示其成分含川贝,但根据初步检验结果,怀疑中药材汤包含附表2中药材「平贝母」,但未有标示在其包装上。署方指,两者均属《中医药条例》(第549章)附表2中药材,但非同一品种的植物。

发言人说,持牌中药材批发商必须确保药材的包装容器上标示贮存其内的药材的名称,待调查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意见,署方在今次个案未有接获服用汤包后的不良反应报告。


石敏棋表示,两者错误服用影响不大。(经济日报相片)



中医师石敏棋表示,平贝母与川贝外貌相似呈粉状,两者同属贝母类别,皆有润肺治干咳作用。但川贝母属较贵价药材,发挥效用明显,「分别犹如野生人参与普通人参之差,川贝少杂质,较易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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