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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致力优化营商环境 中小企发展活力显着增强
转自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我市致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图为世运电路现代化生产线。

全市民营企业逾7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85.45%,注册资金2821.02亿元,分别比2017年同期增长14.04%、19.01%;个体工商户逾39万户,同比增长62.86%。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省第六。这是记者近日从省人大检查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座谈会上获悉的。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工业立市”基本战略,高度重视发展实体经济。2015年相继出台了《江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及“1+15”等一系列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政策。2018年《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颁布后,我市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促进和服务体系,对中小企业进行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显着增强。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唐达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近年来,我市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全面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开展市直各部门及各市(区)对我市实施的单纯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禁止和限制类市场准入事项等的全面清理,优化了我市全面实施全国统一负面清单制度环境。我市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大中小企业平行对待。

同时,我市积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清理不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废止文件81件、调整文件3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程序,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置程序,有力推动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快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近年来,我市大力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通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文件设定上,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譬如,规定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在需求描述上规定不得设置专利、专有技术和指向性技术指标,不得指定产品、品牌、技术和唯一性工艺;在评标方式上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在同等条件下有限购买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入给予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措施等。

这期间,我市加快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与7个市(区)、全市50多个市直部门单位及20多个国家、省垂直单位建立了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归集我市各类企业信用信息超350万条,并于省和国家信用平台实现了定期数据交换。

同时,我市还引入一批国家级信用评级机构和人才,全面推广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为企业增信;对参与信用评级的企业,以及利用信用评级结果提供贷款或办理续贷的银行机构给予补助;对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给予奖补。

商事制度改革走在前列

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屡获国务院通报奖励。这其中,我市在全国率先实行“九证合一”“十五证合一”改革基础上,再实行“二十八证合一”改革,持续以“减证”推动“简证”,降低企业制度性准入成本,累计发出“多证合一”执照36.5万张。

“证照分离”改革方面,我市的134项分类改革审批事项全域推进、落地见效,业务量占全省5个试点区域业务总量超8成,为企业减压办理时间49.3万个工作日、申请材料12.5万份,先后多次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我市还实现了开办企业一天办结。通过推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服务模式,开办企业从13.9天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2018年在全省开办企业便利度评估中跃居第五位。截至目前,除江海、新会外,全市其他地区开办企业实现1天办结。

此外,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常态化,全市初步形成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系统平台、统一抽查标准、统一结果应用、统一督查考核,“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促进‘最多查一次’”的“五统一、一促进”新型监管体系。我市被认定为全国跨部门“双随即一公开”联合监管试点市,也是全省唯一试点市,“江门经验”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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