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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王老吉 终判共用红罐包装

来自中时电子报

 

加多宝、王老吉图/新华社

中国大陆知名凉茶品牌「王老吉」和「加多宝」长达5年之久的包装诉讼,终于宣告落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两家企业控诉侵权的红色铁罐包装,其包装权益非个别公司独有,判定其包装可由两家企业共用。

澎湃新闻报导,广药集团曾授权给加多宝饮料公司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凉茶,加多宝藉此推出的红色铁罐凉茶大获市场欢迎。但2012年,广药集团收回商标所有权,和加多宝的关系从商业伙伴变为竞争对手,双方开始纠纷不断。

2012年7月6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于同一天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的权益,并据控诉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包装构成侵权。

报导称,最高法院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均曾为「王老吉」品牌累积了商誉,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市场利益。但在「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关系终止后,双方所涉智慧财产权纠纷不断,亦损及企业的社会评价。

判决认为,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合理避让的精神,善意履行判决,珍视经营成果,并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而努力。

事实上,除红罐包装之争,加多宝和广药在「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凉茶配方、广告语上,也有多起纠纷。但在最高法上述判决宣布前,加多宝鲜有胜绩,累计赔偿金额逾2亿元人民币。

判决公布后,王老吉公司发文称,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加多宝公司声明则表示,对于加多宝能够继续享有使用红罐凉茶装潢权益感到欢欣鼓舞,对终审裁决结果坚决拥护、热烈欢迎,由衷感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了民营企业正当合法权益。可看出两家公司对于判决结果呈现两样情。

(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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