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湖日报》报道,江苏建湖县质监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当地饮用水生产企业必须于7月15日之前全部更换先前使用的PET桶,代之以合格的PC桶。通知还要求,不得使用以回收塑料为原料制成的瓶、桶和盖。过了更换期限后,该局将对企业更换使用PC桶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其使用的PC桶质量进行专项抽检,凡发现违法违规的一律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同时,对企业的出厂检验、规范生产和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等情况进行检查。若在规定更换时间之后,企业仍在循环使用PET桶为消费者供水,一经发现,将立即查处。
文章来源:雅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