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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对不规范包装大米下封杀令,从下个月起,全市不得销售不规范包装大米。记者昨日从福州市质监局、市粮食局获悉,从10月1日起,全市零售市场不得再销售不规范包装的袋装大米。一经发现存在生产销售不规范包装大米的行为,生产厂家将被吊销生产许可证,批发源头将被取消租赁,零售场所则将被处罚。
根据整治方桉,批发源头企业对不合格包装大米必须在26日前完成整改。
批发市场经营户必须在本月29日前召回零售市场上不合格包装的袋装大米,回收进行整改,10月1日起,全市不得再销售不规范包装大米。
福州市粮食局有关负责人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此前联合发布的《粮食销售包装》国家标准在福州已进入强制实施阶段,严格规定大米执行9种包装规格,市民购买袋装米时认准9种规格,分别为1kg、2kg、2.5kg、5kg、10kg、15kg、20kg、25kg、50kg,其他的皆属于不规范包装。